Himbara强调PFII成功须具备七大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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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 印尼国家银行(PT Bank Negara Indonesia (Persero) Tbk,简称BNI)机构事务总监 Eko Setyo Nugroho (右二)于2026年7月9日(周四)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代表印尼国有银行(Himbara)出席印尼国际金融中心(PFII)法案工作委员会公开听证会(RDPU)。
【本报讯】 印尼国有银行(Himpunan Bank Milik Negara,简称Himbara)表示,要提升投资者对印尼国际金融中心(PFII)生态体系的信心,必须统筹落实七项关键先决条件,包括监管确定性、具竞争力的财政激励、现代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便利营商环境、充足的人才与专业服务体系、符合国际标准的治理与透明机制,以及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的争议解决机制。
印尼国家银行(BNI)机构事务总监 Eko Setyo Nugroho 于周四(7月9日)代表Himbara出席印尼国会(DPR)PFII法案工作委员会公开听证会(RDPU)时表示,PFII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实体园区的建设,更有赖于建立符合国际金融中心标准的完整生态体系。“我们认为,PFII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实体园区建设,更需要构建符合国际金融中心标准的生态体系。” 他说。
Himbara认为,只要持续落实上述七项先决条件,PFII将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印尼金融服务业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资本流入,并加快印尼迈向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同时,完善的一体化金融生态体系也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交易效率,并加强本土企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
此外,Himbara指出,PFII的成功同样离不开健全的监管框架与治理机制。“法律确定性、监管机构之间的有效协调,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合规制度,是建立投资者信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 Eko 表示。因此,PFII的推进应循序渐进,并充分考量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承载能力及风险防控等因素,以确保各项政策发挥最大效益。
针对PFII法案,Himbara建议设立专业且独立的争议解决机构,并结合电子法院(e-court)推动司法数字化,以提升争议处理效率。同时,Himbara主张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厘清各主管机关的权限划分,并将司法互助(mutual legal assistance)及引渡机制纳入法案,以应对跨境犯罪风险。此外,Himbara还建议在法案正文中增列九项关键内容,涵盖公司及法律主体基础、产业治理与激励机制,以及合规、公平与法律灵活性等三大领域。(a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