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正在敲定将10%乙醇强制掺入燃油的计划,即E10计划。
为使乙醇供应全部来自国内生产,避免依赖进口,能源与矿产资源部表示,正推动企业在印尼各地区均衡建设生物乙醇工厂。
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总局(EBTKE)局长埃尼亚·利斯蒂亚尼·德维透露,理想情况下,印尼每个大岛都应拥有自己的生物乙醇加工设施。
周一(2026年7月6日),埃尼亚在雅加达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办公室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乙醇,我们推动所有经营主体在所有省份、所有岛屿建设生物乙醇工厂。总体思路就是这样。”
除工厂基础设施准备外,埃尼亚提醒扩大生物乙醇原料作物种植面积的重要性。她认为,从上游到下游的法规确定性是该计划成功的关键。
目前,在财政部正式取消专门用于燃油掺混的乙醇消费税后,与财政法规相关的重大障碍之一已成功克服。
埃尼亚总结道:“他们需要先种植,我们推动开辟生物乙醇种植园或能源用地。但已经确定的是,消费税已取消,以前那些繁琐复杂的问题不复存在。所以,现在只需确定供应量和模式。”
埃尼亚希望,通过开辟能源用地、在各岛建厂以及免消费税激励措施的协同作用,E10强制计划能尽快实现,以支持更加环保的国家能源安全。
此前,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决定,‌E10乙醇汽油的强制规定将从2028年开始实施。届时,所有加油站运营商必须销售E10汽油,且必须使用本地乙醇。
根据2025年第4号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条例《关于生物燃料的经营和利用》明确规定,生物燃料掺混必须使用本地产品。
另一方面,2026年第113号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令《关于生物燃料利用的阶段》也强调,燃油经营实体必须为商业目的将生物燃料与燃油进行掺混。
截至2026年,能源与矿产资源部记录印尼已拥有3家燃料级生物乙醇工厂,分布在楠榜和东爪哇,总产能为6万公升。
尽管根据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总局的数据,印尼实际拥有6家燃料级生物乙醇工厂(生物乙醇工厂共14家),但截至目前,只有3家生物乙醇工厂在生产生物燃料,并持有生物燃料贸易经营许可证。
此外,2028年强制实施E10时,将在7个地区有限推行,即东爪哇、雅加达、西爪哇、万丹、中爪哇、日惹和巴厘岛。进入2029年,必须实施E10强制规定的地区将增加一个,即楠榜。(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