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内知名汽车保险服务商阿斯特拉保险公司(Asuransi Astra)近日呼吁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与印尼一般保险协会(AAUI)尽快出台适用于电动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简称BEV)的专属保险规范,以应对与传统燃油车(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简称ICE)在风险结构上的显著差异。
 
“传统燃油车与电动车的风险结构截然不同,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电动车配有高价值的电池。电池成本往往可占整车价格的一半,而我们也了解到目前电池损坏的风险种类繁多,”阿斯特拉保险公司零售产品管理部经理薇薇·埃弗提娜(Vivi Evertina)29日在万丹省丹格朗接受安塔拉通讯社采访时表示。
 
目前,包括阿斯特拉保险旗下的“Garda Oto”在内的多数保险公司,虽已向电动车车主提供保险服务,但相关保单、保费及保障范围仍未与传统车辆有所区分,保险条款与传统车型并无实质差异。
 
薇薇指出,尽管目前尚未出现涉及电池损坏的理赔案例,但制定针对电动车的保险监管规则势在必行,以便未来能够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完整性的保障服务。
 
她介绍道,若发生电池引发的火灾或其他事故,目前保险公司往往需与品牌总代理或汽车制造商合作,依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部分整车厂商也已为电池组件单独设定质保条款。
 
“纯电动汽车与内燃机车辆的风险特性必然不同,但目前我们尚无明确规定。我们正等待监管机构出台新的监管政策,”阿斯特拉保险公司公关、市场传播与活动负责人劳伦修斯·伊万·普拉诺托(Laurentius Iwan Pranoto)补充表示。
 
劳伦修斯强调,电池相关的风险问题具有复杂性,处理方式将依据事故原因而定。例如,若电池因碰撞后发生爆炸,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形予以承保;但若电池在无外部诱因的情况下突然爆炸,则属于制造或产品质量范畴,需由汽车品牌总代理承担责任。
 
据了解,金融服务管理局(OJK)作为印尼金融行业最高监管机构,负责设定行业规范、实施监督检查,并推动保险市场公平、有序、透明发展,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印尼一般保险协会(AAUI)则作为行业组织,承担汇集企业诉求、制定行业标准及协助推广监管政策与最佳实践的重要角色。(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