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税务总局颁布《纳税人宪章》 明确载明纳税人八项权利与义务
-

2025年7月22日,印尼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右五)在雅加达举行的《纳税人宪章》颁布仪式后,与部分获颁宪章的纳税人合影。
【本报讯】周二(7月22日),印尼税务总局(DJP)正式颁布《纳税人宪章》(Taxpayers’ Charter)。该宪章是明确载列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官方文件,旨在构建纳税人与国家之间互信、互敬、互助的征纳关系。
税务总局局长比莫·维贾扬托表示,该宪章是国家确保平衡履行权利与义务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出的切实承诺。他强调:“我们经过审慎修订,明确了纳税人必须理解的八项主要权利和八项主要义务,这些内容同样适用于税务征管人员。”
该宪章通过税务总局2025年第13号令正式颁布,作为法定文件明确载明了纳税人依据税收法规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宪章详细列举了纳税人的八项权利,包括:获取涉税信息权、免费服务权、公平对待权、法律保护权以及数据保密权等。
同时,宪章也规定了纳税人的八项义务,如如实提交纳税申报表(SPT)、配合税务稽查过程,以及禁止向税务总局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馈赠等。比莫指出,此前许多人对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存在误解,此次修订后的纳税人宪章有望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
《纳税人宪章》规定的八项纳税人权利具体包括:
一、获取涉税信息与教育的权利
二、依法享受免费税务服务的权利
三、在履行纳税义务时获得公平、平等、尊重的对待权
四、仅缴纳法定应纳税款的权利
五、依法提起税务争议法律救济及选择行政解决途径的权利
六、纳税人数据保密与安全保障权
七、依法委托代理人行使涉税权利及履行义务的权利
八、依法举报涉税违法行为的投诉权
八项纳税人义务如下:
一、依法准确、完整、清晰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义务
二、诚实透明履行纳税义务的责任
三、在涉税事务中恪守道德礼仪的相互尊重义务
四、配合税务服务、监管、稽查及执法过程中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
五、诚信合法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义务
六、依法进行财务记录并保存账簿的义务
七、委托代理人时依法办理授权手续的义务
八、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税务总局工作人员行贿馈赠的义务
税务总局长期望该宪章能成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税务服务和执法的准则,助力构建“具有变革性、公平性、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税收体系。(cx)